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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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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共识 凝聚力量 共襄大业

——论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的新发展

(一)

  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有其清晰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而历史和现实反复告诉我们,发展民主的最好道路,总是在自己脚下的土地上。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便是中国土地上生长出来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当世界纠结于竞争性民主的缺陷,而越来越关注协商民主时,这种民主形式已经在中国实践了60多年。

  这一堪称伟大创造的基本政治制度,符合人民意愿,充满东方智慧,透着中国气派。它在确立之初便完成了协商建国的神圣使命,并持续为新中国的前行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也为现代化事业激发出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党的十六大以来,有关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的重要文件不断出台,犹如春风劲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上一路向前。在广阔的政治舞台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日益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2006年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作出的这一重要论断,被认为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特色,也是继续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原则。

  协商的目的是寻求共识。在当前利益日益多元多样的格局下,一项公共政策要顺利推进,必须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在各个利益主体间寻求“最大公约数”,这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开在每年春天的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道亮丽风景。政协委员们或仗义执言、直抒胸臆,或深思熟虑、娓娓道来,高论妙语切中时代脉搏,扣动人们心弦,令人击节赞叹。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政协有34个界别,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都有自己的代表。他们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倾听其他界别的呼声和要求,在充分沟通交流中增进理解、互相妥协,最终形成利益关系的平衡,从而达成共识。

  程序公正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程序化是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与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已经成为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每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民主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都有近20次。

  伴随人民政协的建章立制,政治协商的广度在拓展、力度在加大、密度在增加。从2005年开始,全国政协每年都会举行一次专题协商会,政协委员代表各自的界别和组织登台演讲,阐述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不少地方政协组织还专门出台了与政治协商相关的规程和制度,把协商作为重要一环纳入决策体系。

  (三)

  实现民族复兴,是所有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也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历史任务。它需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凝聚起来,“心往一块想,智往一起聚,力往一处使”。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显示出其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2002年岁末的北京瑞雪纷飞,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利用3个半天的时间,走访了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不搞欢迎、不挂横幅、不摆鲜花,清茶一杯,共商发展大计。这不禁让人想起,半个多世纪前,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建国时的盛况。“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鲜明特征。十年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共识,与中国共产党并肩作战、亲密合作。他们参政能力不断增强、履职水平不断提高,围绕一些综合性、前瞻性问题开展调研、积极建言,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由于政策和制度的强力支撑,越来越多的党外代表人士脱颖而出,直接参与政府行政,全国共有3万多名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人才荟萃、智力密集,是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代表社会各界的政协委员都是各个领域的精英,有经验丰富的官员、有学富五车的专家、有驰骋商海的企业家……“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是他们共同的光荣使命。十年来,全国政协全方位加强对经常性工作的规范和创新,为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创造了更加优化的机制环境和履职平台。于是我们看到,在应对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在处理重大问题的关键环节,我们总能看到来自政协的高招;在最微弱的民意诉求中,在最迫切的民生期待中,我们也总能听到委员的直言。这些高招和直言,通过畅通的渠道,进入决策层视野,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参考,许多已化为国家的政策措施。

  (四)

  中国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好的制度框架,也需要不断地细化和落实,何况面对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和深刻变化的经济社会结构,制度本身也需要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当前,我国已进入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都极其艰巨复杂,凝智聚力成为迫切需要。时代要求进一步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势和作用。

  为此,我们要不断创新机制、优化环境,让制度进一步显示其不可动摇的力量。比如通过建章立制,合理调整政协界别设置,以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让协商更见实效;通过培训、实践,提高各个利益主体的协商能力,提升协商民主的质量;通过完善机制设计,进一步畅通渠道,让利益诉求得以有效表达,充分协商;通过完善监督体系,让政治协商成果真正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等等。

使命在肩,路在脚下。只要我们不断激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活力,就一定能够凝聚起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十年大事记

  2004年3月12日,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审议通过。

  

  2004年9月21日,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2004年9月26日,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召开第七届理事大会。目前,全球已成立189家反“独”促统组织,分布于89个国家和地区。

  

  2004年12月24日,五部委联合开展首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对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2006年、2009年又举办了第二届、第三届表彰活动。

  

  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颁发。

  

  2005年5月,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第一个决定颁发,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

  

  2005年7月11日—12日,全国政协召开十届政协第一次专题协商会,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建言献策。

  

  2006年2月8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发。

  

  2006年7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提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政治和社会领域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关系,也是统一战线需要全面把握和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

  

  2006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颁发。

  

  2006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在北京成立。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统一战线性质关于“四者”的表述写进党章修正案。明确:“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统一战线内部构成由“三者”变为“四者”。

  

  2007年11月15日,《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发表,全面详细介绍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基本内涵。

  

  2009年9月21日,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

  

  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2年2月2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统一战线历史上第一个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